梅州市曾宪梓中学公开招聘(会计、校医)
进入面试人员名单
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)及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梅市明电〔2012〕251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《梅州市曾宪梓中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》“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每个招聘岗位按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,不足比例的,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”及“报名人数在20人以内的,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(或实操)的方式进行”的方案,现将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(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:
准考证号
| 报考单位
| 报考职位
| 职位代码
| 笔试成绩
| 笔试名次
|
718010201725
|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
| 会计
| 7180101
| 85.98
| 1
|
718010201705
|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
| 会计
| 7180101
| 85.54
| 2
|
718010201718
|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
| 会计
| 7180101
| 84.35
| 3
|
718010201736
| 梅州市曾宪梓中学
| 校医
| 7180102
| 直接进入面试
| |
梅州市曾宪梓中学
2018年1月26日
一、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,最迟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0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(或免笔试岗位准考证)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,参加面试抽签。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、视频发射、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、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、考完离场时领回。
二、截至面试开考前40分钟,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,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;对证件携带不齐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
三、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。
四、考生报到后,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,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,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。
五、面试开始后,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。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,不得喧哗,不得影响他人,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,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。需上洗手间的,须经工作人员同意,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。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,应书面提出申请,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。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。
六、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。在面试中,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,不得报告、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,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。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,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。
七、面试结束后,考生到候分室等候,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,签收面试成绩回执。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,不得要求加分、查分、复试或无理取闹。
八、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,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。
九、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,对违反面试规定的,将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(试行)》进行严肃处理。